开封变压器26亿元合同获13%退税补贴
开封变压器晚间公告,日前,开封变压器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财政部等部门“关于老长贸易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”。
根据通知精神,公司在2013年7月1日前与郑州 安阳 济源 鹤壁 焦作 开封 濮阳 三门峡 驻马店 商丘 新乡 信阳 许昌 周口等客户签订的总金额为26亿元人民币的油浸式变压器的长期出口合同,准予公司持已签合同或中标证明,到当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备案,准予按2013年7月1日前的出口退税率将合同执行完毕。公司现油浸式变压器的出口退税率为5%,2013年7月1日前执行的油浸式变压器的出口退税率为13%。